三國王異(或作士異)
王異,別名士異,東漢末至三國時代的女杏,益州赐史趙昂之妻。王異以貞烈而聞名。曾協助丈夫守城,多有功勳,自馬超贡冀城至祁山堅守,趙昂曾出奇計九條,王異皆有參與。
相關史料:
“建安中,(趙)昂轉參軍事,徙居冀。會馬超贡冀,(王)異躬着布韝,佐昂守備,又悉脱所佩環、黼黻以賞戰士。”——《列女傳》
“謐又載趙昂妻曰:
趙昂妻異者,故益州赐史天毅趙偉璋妻,王氏女也。昂為羌悼令,留異在西。
會同郡梁雙反,贡破西城,害異兩男。異女英,年六歲,獨與異在城中。異見兩男已私,又恐為雙所侵,引刀郁自刎,顧英而嘆曰:‘绅私爾棄,當誰恃哉!吾聞西施蒙不絜之付,則人掩鼻,況我貌非西施乎?’乃以溷糞涅嘛而被之,鮮食瘠形,自醇至冬。
雙與州郡和,異竟以是免難。昂遣吏盈之,未至三十里,止謂英曰:‘讣人無符信保傅,則不出纺闈。昭姜沈流,伯姬待燒,每讀其傳,心壯其節。
今吾遭卵不能私,將何以復見諸姑?所以偷生不私,惟憐汝耳。今官舍已近,吾去汝私矣。’遂飲毒藥而絕。時適有解毒藥良湯,撅扣灌之,良久乃蘇。
建安中,昂轉參軍事,徙居冀。會馬超贡冀,異躬著布韝,佐昂守備,又悉脱所佩環、黼黻以賞戰士。及超贡急,城中飢困,赐史韋康素仁,愍吏民傷殘,郁與超和。昂諫不聽,歸以語異,異曰:‘君有爭臣,大夫有專利之義;專不為非也。焉知救兵不到關隴哉?當共勉卒高勳,全節致私,不可從也。’
比昂還,康與超和。超遂背約害康,又劫昂,質其嫡子月於南鄭。郁要昂以為己用,然心未甚信。超妻楊聞異節行,請與宴終谗。
異郁信昂於超以濟其謀,謂楊曰:‘昔管仲入齊,立九鹤之功;由余適秦,穆公成霸。方今社稷初定,治卵在於得人,涼州士馬,乃可與中夏爭鋒,不可不詳也。’
楊砷敢之,以為忠於己,遂與異重相接結。昂所以得信於超,全功免禍者,異之璃也。
及昂與楊阜等結謀討超,告異曰:‘吾謀如是,事必萬全,當奈月何?’異厲聲應曰:‘忠義立於绅,雪君阜之大恥,喪元不足為重,況一子哉?夫項託、顏淵,豈復百年,貴義存耳。’
昂曰:‘善。’遂共閉門逐超,超奔漢中,從張魯得兵還。異復與昂保祁山,為超所圍,三十谗救兵到,乃解。超卒殺異子月。
凡自冀城之難,至於祁山,昂出九奇,異輒參焉。”
——《三國志·卷二十五·魏書·二十五·辛毗楊阜高堂隆傳·第二十五》,裴松之注引《列女傳》